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系统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启用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
平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系统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房管局:

根据省政务服务中心统一要求,定于10月15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相关事项重新使用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审批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1.资质申报。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二级资质的升级、延续、变更和遗失补办。

2.数据补录。为适应政务公开要求,增加“数据补录”事项,用于企业填报资质许可情况,经市地审核上报后,向公众开放综合查询功能,便于企业和群众查询和监督。

二、系统登录流程

(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登录

企业端:企业登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sdjs.gov.cn),点击进入“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点击“市场主体登录”,点击“行政审批”,点击“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根据要办理的事项类别(升级、延续、变更、遗失补办)在线申请。

管理端:设区市主管部门登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sdjs.gov.cn),点击进入“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点击“主管部门登录”后,从“行政审批”或“待办事宜”中选择要处理的事项。

(二)山东政务服务网登录

企业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wfw.sd.gov.cn/)首页选择“省级网上政务大厅部门分厅”进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分厅,选择事项名称第7项“二级资质”,点击“申报”即可进入“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企业端。设区市主管部门管理端仍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登录。

企业升级、延续、变更和遗失补办企业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即可登录,已经在一体化平台注册在用户名和密码继续有效;设区市主管部门管理端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分配用户名和密码。

三、数据补录相关说明

1.补录范围:房地产开发企业一、二、三、四级和暂定资质。

2.补录路径:企业选择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或山东政务服务网方式登录 “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后,进入“企业管理”,选择“资质信息”,按要求逐项填写,检查无误后提交。

3.补录内容: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资质等级、证书编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批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时间、发证时间、发证部门、资质有效期。

4.设区市审核:设区市根据企业所持资质证书原件进行内容审核确认。

5.补录时间:10月9日-31日为企业集中补录时间,10月31日后,发生资质变更情况的,实时补录。

6.补录要求:企业填报信息应真实、有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房管局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对录入信息的审核把关,防止虚假信息入库。对把关不严,造成本地区报送虚假信息的,经核实后将进行通报批评。对于在信息录入中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要严格依法处理,并作为不良信用记录计入信用评价系统。10月31日后,将对省平台补录数据进行检查维护,组织抽查核实。请各市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于10月31日前完成信息补录,同时完成地市主管部门审核工作。

四、其他要求

1.已在“山东省房地产业诚信管理服务子平台”申报,尚未完成审批的企业,在子平台走完后续流程。10月12日17时后,子平台不再受理新申报的材料。选择告知承诺方式申报的,暂时仍按原途径报送。

2.请各市将负责资质初审(数据补录)的核验人员信息填写附表于9月30日前报zhaohaiyan2002@126.com。

联系人:行政许可处赵海燕,联系电话:0531-82083216,       房地产市场监管处陈斌,联系电话:0531-87087032,技术服务电话:0531-87087224。

 

附件:设区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初审(数据补录)核验人员信息表.docx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