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数字家庭发展的若干措施


各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数字强省战略部署,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数字家庭提高居住品质的指导意见》,推进我省数字家庭发展,提高居住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提出以下措施。

一、强化数字家庭基础设施建设

(一)推进网络设施建设。加大住宅和社区信息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投入,加强智能信息综合布线。提升住宅和社区光纤覆盖率和传输速度,鼓励开展光纤到房间、光纤到桌面建设,实现光纤宽带网络、数字电视网络接入全覆盖,提升社区内4G、5G和千兆光纤网络覆盖能力,提高数字家庭网络支撑能力。

(二)推进交互式网络电视建设。以家庭电视屏、智慧屏等显示终端为载体,结合集成播控平台能力优势,提升交互式网络电视覆盖率,在政务、健康、教育、文旅、医疗、应急广播等领域进行“内容+服务”新业态深度探索。

(三)推进住区智能设施建设。倡导智慧住区建设模式,鼓励建设智慧停车、智能快递柜、智能充电桩等公共配套设施,鼓励安装智能门禁,设置高空抛物监测、智慧电梯管控、健康及应急紧急呼叫,推动视频监控全覆盖,保障消防通道畅通,提升社区安防和适老化水平。

二、完善数字家庭平台建设

(四)推动政务服务“家中办”。瞄准居民办事的痛点难点,依托“爱山东”APP,加强掌上办事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教育、医疗、养老等政务服务事项开发接入,实现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业、医疗健康、住房保障、广播电视、文化体育等政务服务事项居家办理。

(五)推动居民社会化服务“指尖办”。推动数字家庭基础平台建设,发展线上社会化服务,满足居民获得家政、维修、医护等上门服务需求。提升城市公共汽电车来车信息实时预报覆盖率。

(六)推动居民健身服务“在线办”。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科学健身知识,让群众足不出户接受健身科学指导帮助。加强居民体质监测,推送体质测试结果和运动处方。推动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智慧化建设,逐步实现公共体育场馆网上预约、缴费。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推广智能健身器材。

三、健全数字家庭标准体系

(七)强化标准引领。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衔接新型智慧城市、智慧住区评价标准体系,结合各地试点探索,推进涵盖规划设计、安装施工、运营服务及智能产品、基础设施的 数字家庭标准体系建设,发挥对数字家庭发展的引领作用。

(八)提高产品技术标准兼容性。规范智能家居平台架构、网络接口、组网要求、应用场景,推动智能家居设备产品、用户、数据跨企业跨终端互联互通,打破不同企业智能家居产品连接壁垒。推动智能家居系统IPv6改造,提升智能家居平台、产品、应用等对IPv6的支持能力,提高设备兼容性。

四、培育数字家庭产业生态

(九)提升住宅智慧化水平。引导建设单位、设计企业在新建住宅开发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系统平台、家居产品互联互通,明确基本智能产品要求。加大既有住宅和社区配套设施数字化改造力度。到2025年底,新建全装修住宅和社区配套设施全面具备通信连接能力。

(十)提升数字家庭产品研发能力。培育家庭智能终端、智能家居产品研发集成企业,鼓励优势企业牵头搭建创新协调、产能共享、供应链协同的新型产业生态,带动上下游相关企业共同发展。

五、加强数字家庭安全保障

(十一)完善家庭安全保障设施。完善楼宇对讲、入侵报警、火灾自动报警、温湿度控制、燃气监测,以及水、电、气、暖智能终端等住宅基础设施,防范非法入侵、不明人员来访,保证居民用水、用电、用气、用火安全,提升居民生活安全感满意度。

(十二)强化网络信息安全。建立健全数字家庭相关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防护体系,全方位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加强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守牢数字家庭安全防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健全数据授权管理,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切实保护用户隐私。

六、建立数字家庭发展长效机制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数字家庭领导机制,建立以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的数字家庭建设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全省数字家庭发展方向,综合利用信息化资源,引导相关市场主体立足居民消费新需求,合力推动数字家庭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十四)强化政策扶持。遵循市场化规律,鼓励企业积极投入“数字家庭”建设运营,积极探索政府搭台、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多方共建格局。按照“共谋、共建、共享”的原则,发挥绿色金融的作用,引导建立资金多元投入机制。

(十五)鼓励科技创新。积极推动数字家庭产业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其升级为高新技术企业。鼓励行业领先企业、中小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强化协同创新,组织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实现资源共享、成果共用,加速相关研发成果落地。

(十六)提供人才保障。支持数字家庭专业人才申报省非教育系统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加强数字家庭相关专业建设,支持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办学,共建共享师资课程、实训基地等资源。

(十七)加大宣传推广。鼓励企业加大产品研发和宣传力度,拉动家庭消费需求,扩大数字家庭覆盖范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做好数字家庭建设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引导企业、群众广泛参与,营造良好氛围。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共山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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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