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单位),行业协会,继续教育基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推动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等规定,现就做好我省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工作要求

继续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重点战略和抓好我省“十大创新”的重要举措,是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的重要手段。各市、各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要根据国家和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分类分领域加快推进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才自主创新能力,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应用型、技术型人才。用人单位要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聘任和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条件,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和时间,并依法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用于继续教育和各类培训。对继续教育作为职业资格登记或者注册的必要条件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落实。

二、继续教育学习要求

(一)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

(二)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1.公需科目。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题系列课程开展学习;加强对我省“八大发展战略、十大创新”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专题系列课程的学习;自主选择疫情防控、医养健康、信息化及网络安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人才国际化、人文素养等方面内容的学习。

2.专业科目。专业科目由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学习指南,在本部门官网和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同时面向社会发布。各设区的市、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南确定科目内容并组织实施。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应制定2022年度继续教育工作计划并报管理单位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继续教育学习的形式和途径

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均可采取远程教育和线下培训的形式开展。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开展面向本行业、本地区的培训活动。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可开展面向全省的培训活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专门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要求学习。

三、开展优质在线公需课评选

为提升我省继续教育公需课程质量,扩大优质继续教育资源覆盖面,委托山东省继续工程教育协会面向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各市人社局开展优质在线公需课评选。

(一)评选范围和要求

在我省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各市人社局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已上线的公需课程均可推荐参评。推荐的课程应为原创性资源,推荐单位拥有版权;课程内容紧贴我省对继续教育公需课程的要求和专业技术人员学习需求,突出时代特点,具有较强的实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二)评选流程

1.各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各市人社局推荐质量高、反响好、学习人数较多的公需课参加评选。未建继续教育学习平台的单位可不推荐。

2.山东省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组织专家对课程进行评审,并通过网络投票方式面向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征求意见。

3.结合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的情况,确定入选名单,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推广。

(三)评选结果使用

优先支持入选优质在线公需课的报送单位举办省级高研班,优质在线公需课入选的数量质量作为省级继续教育基地评估的加分指标。优质在线公需课可作为授课教师的教学成果、代表作,可作为授课教师职称评聘、考核评优的重要参考,按照课程课时的2倍计算授课教师年度继续教育学时。相关课程的授课教师列入山东继续教育师资库,并由山东省继续工程教育协会颁发优秀师资特聘证书。

四、其他事项

各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学习指南(参考格式见附件1)或工作通知、国家级和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工作计划、各设区的市继续教育工作通知,请于4月底前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报送至我厅(标题注明:“XXX(市、部门、单位)2022年度继续教育材料”,同时报送Word版和PDF版)。建有网络学习平台的,请填写《继续教育学习平台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一并报送。参加优质在线公需课评选的单位请填写《优质在线公需课推荐表》(见附件3)和《知识产权保护承诺书》(见附件4),于4月底前报送至山东继续工程教育协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0531—51788155,51788230(传真)

电子邮箱:wlrst@shandong.cn

山东省继续工程教育协会联系人:张田夏荫

联系电话:0531—85193735(传真)

电子邮箱:sdacee@163.com

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指南(参考格式)

2.继续教育学习平台信息统计表

3.优质在线公需课推荐表

4.知识产权保护承诺书
附件1-4.doc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