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2022 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三批)》政策解读


一、加大助企纾困力度

1.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 免征增值税;适用 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政策支持范围: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15 号)规定,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所需申领材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 适用)》及附列资料等。

具体办理流程:企业通过电子税务或办税服务厅自行申报。 咨询联系电话:市税务局 2978959、市财政局 2606030

2.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 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 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

额的 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在税前摊销。

政策支持范围:科技型中小企业。所需申领材料:无。

具体办理流程: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主要留存备查以下资料:①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

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②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③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④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包括外聘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及费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

⑤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⑥“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⑦企业已取得的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⑧科技型中小企业取得的入库登记编号证明资料。

咨询联系电话:市科技局 3379956、市税务局 2978836、市财政局 2606030

3.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六 个行业的中型企业,可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6 月底前完成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

政策支持范围: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 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4 号 )规定要求的制造业等 6 个行业的中大型企业。

所需申领材料:《退(抵)税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具体办理流程:纳税人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

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14 号 )相关要求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应于 2022 年 4 月纳税申报期起,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申请。

咨询联系电话:市税务局 2978959、市财政局 2606030

4. 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阶段 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其中养老 保险费缓缴期限可延长至 3 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

期限可延长至 1 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职工社会保险权益记录。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 缴义务。

政策支持范围:正常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 费、工伤保险费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 输行业企业。

所需申领材料、具体办理流程:人社部门通过数据共享获取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行业企业名单。

①在名单范围之内的企业,登录社保网上办事系统时,系 统会自动提示其符合缓缴政策。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在 线或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服务大厅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社保经 办机构自动完成审核。②不在名单范围之内的用人单位和按单 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如符合缓缴条件,可携带 证明所属行业类型或经营范围的材料、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申

请表、承诺书,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纳入缓缴企业名单。

咨询联系电话:市社保中心基金征缴事务科 2937961、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 2606060

5. 将省、市级供销社、工会、人防等对外出租的房屋,参照省级制定的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对承租单位进行租金减免。  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市、区)减免 2022 年度 6 个月租

金,其他地区减免 3 个月租金。

(1) 政策支持范围:对承租市供销社(含直属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 2022 年度 3 个月租金。

所需申领材料:承租方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

具体办理流程:承租市供销社(含直属企业)房屋的,承租方提供申报材料,出租方对承租方是否符合减免资格进行审核确认。符合减免资格的,对尚未支付房租的承租方,出租方直接给予减免;对已支付房租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优先从后续未缴房租中抵扣,后续未执行合同金额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退还的,由出租方按程序予以退还,并签订房租减免协议。  涉及转租、分租的,出租方将减免房屋租金落实到最终承租方。

咨询联系电话:市供销社财务会计科(负责市供销社房租 减免工作)2212015、市供销社资本运营科(负责市供销社直属  企业房租减免工作)2211235

(2) 政策支持范围:待市总工会管理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工会对外出租房屋的 2022 年租金减免三个月。

所需申领材料:无。

具体办理流程:承租工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与市总工会沟通后,市总工会对减免资格及时进行确认,  凡符合减免资格的,按规定直接办理减免手续,无需报批;对已支付房租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优先从后续未缴房租中抵扣, 后续未执行合同金额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退还的,由出租方按程序予以退还,并签订房租减免协议。涉及转租、分租的,  出租方将减免房屋租金落实到最终承租方。

咨询联系电话:市总工会 2603508

(3) 政策支持范围:市人防办管理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企业房屋的 2022 年租金减免三个月。

所需申领材料:无。

具体办理流程: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与市人防办沟通后,市人防办对减免资格及时进行确认,  凡符合减免资格的,按规定直接办理减免手续,无需报批。

咨询联系电话:市人防办 2348997

6. 设立 50 亿元再贴现“专精特新”专项引导额度,支持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理贴现。

政策支持范围:国家和省工信部门认定公布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瞪羚独角兽企业、纳入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国家级、  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所需申领材料:名单内企业票据清单、再贴现审批表、再 贴现合同。

具体办理流程:商业银行提交名单内企业票据清单,人民 银行审核无误后,通知商业银行将票据提交至上海票据交易系 统,同时制作再贴现合同及再贴现审批表。

咨询联系电话: 市人行 2070590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76897

7. 设立 20 亿元再贴现交通物流专项引导额度,支持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交通物流企业签发或收受的票据办理贴现。

政策支持范围:山东省重点交通物流企业。

所需申领材料:名单内企业票据清单、再贴现审批表、再 贴现合同。

具体办理流程:商业银行提交名单内企业票据清单,人民 银行审核无误后,通知商业银行将票据提交至上海票据交易系 统,同时制作再贴现合同及再贴现审批表。

咨询联系电话:市人行 2070590、市交通运输局 2357205

8. 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在 24 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向受疫情影响严重、暂时无法正常经营的中小微 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 备付期限在 24 个月以上,并且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不足

的统筹地区,最高可提取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的 4%

用于职业技能培训。

说明:我市2021 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为 11.18

个月,暂无法执行该政策。

9.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专项支持文旅项目 建设和文旅企业纾困,年内为全省文旅企业新增贷款 100 亿元以上。

政策支持范围:支持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 借款人的其他组织,主要用于旅游景区及其配套服务建设和运 营。其中旅游景区是指具有观光游览、休闲度假、康体娱乐等 功能、具备一定旅游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独立管理区。 符合小微企业的文旅企业可申请办理农业银行小微 e 贷。

所需申领材料:根据各商业银行要求,提供相应的贷款材 料。以农行济宁分行为例,需提供以下 5 项内容证明材料:① 借款人需在农业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自愿 接受农业银行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②借款人经营情况正常,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经营和到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借款人 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③主要管理层具备2年以上旅游项 目开发和管理经验(新建旅游项目或尚未投入运营的旅游景区

(项目)客户,主要管理层具备 2 年以上同类项目开发和管理

经验);④近 2 年(经营期不满 2 年的景区或项目自运营以来)未受到责令整改、警告、降级、摘牌等处罚,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环境违法记录,或虽然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环境违法记录,但已按有权部门要求完成整改;⑤项目开发主

体企业无房地产开发资质。

具体办理流程:向商业银行申请办理贷款——银行开展调 查——整理审核资料——发起调查流程——完成业务审批——  落实担保措施——发放贷款。

咨询联系电话:市文化和旅游局 2172530、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77061、市人行 2070830

10. 统筹省级乡村振兴战略资金 8000 万元支持乡村旅游发展,重点用于乡村旅游重点村、景区化村庄和旅游民宿集聚区 建设,开展“乡村好时节”品牌系列活动等。

政策支持范围:2021 年评定的乡村旅游重点村、景区化村庄、旅游民宿集聚区以及“乡村好时节”品牌系列活动等。

所需申领材料:省级及以上行政部门公布的正式文件。 具体办理流程:按照《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 2022

年省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争取落实工作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乡村旅游重点村、景区化村庄、旅游民宿集聚区以及“乡村好时节”品牌系列活动下达资金奖励(目前资金已下达完毕)。

咨询联系电话: 市文化和旅游局 2171699 、市财政局

2606050

11. 继续执行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暂退政策,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可申请将暂退比例由 80%提高至 100%。2022 年 4 月 12 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 请暂缓交纳保证金。暂退或缓交保证金补足期限均延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政策支持范围:我市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提出暂退保证金申请的,暂退标准提高为应交纳数额的 100%。2022 年 4 月 12 日(含当日)以后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暂退或缓交保证金期补足期限延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所需申领材料:①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申请书;②存款协议书和存款证实书(银行存单)。

具体办理流程:为方便旅行社企业就近办理,将本事项办理下沉至县级,由旅游社企业向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提出申请,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旅行社企业申报材料受理审核,由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交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后,下发《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

咨询联系电话:市文化和旅游局 2173678

12. 支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进行公务活动和群团活动时,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 事项,预付款比例不低于 50%。

(1) 政策支持范围:待省级出台实施细则后明确。 所需申领材料:待省级出台实施细则后明确。

具体办理流程:待省级出台实施细则后明确。

咨询联系电话:市妇联 2967200、团市委 2348785、市文化和旅游局 2173678

(2) 政策支持范围: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工会组织。

所需申领材料:无。

具体办理流程:各级工会组织进行公务活动及开展工会业 务活动时,可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 事项,预付款比例不低于 50%。

咨询联系电话:市总工会 2603508

13. 支持民航运输业加快恢复发展,对 2022 年新开、加密

和承担重大任务的国际客运航线,给予机场单个航班 2—5 万元

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 1500 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在山东省新设立的航空公司运营基地或子公司、分公司,按照“先建后补、先  到先得”的原则,给予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一次性补贴。

说明:我市暂不涉及此政策。

咨询联系电话:市民航中心 2371163、市财政局 2606103

二、积极扩大内外需求

14. 支持各市发放消费券,用于零售、餐饮、旅游等消费, 省级财政安排 2 亿元,根据各市 2022 年 6 月至 12 月消费券发放及使用情况给予一定比例补助。鼓励电商平台发放消费券, 引导金融机构提供网上支付满减、折扣等优惠。

(1) 零售、餐饮方面

政策支持范围:符合“2022 惠享济宁消费年”家庭乘用汽车零售、餐饮、传统零售行业消费券遴选标准的实体型餐饮和零

售企业。

所需申领材料:符合《遴选通知》要求的企业提报《“2022  惠享济宁消费年”家庭乘用汽车零售、餐饮、传统零售行业消费  券参与核销企业申报表》。

具体办理流程:符合《遴选通知》要求的企业向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报《“2022 惠享济宁消费年”家庭乘用汽车零售、餐饮、传统零售行业消费券参与核销企业申报表》,县(市、  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后汇总报市商务局,经市商务局审核后进行公示(目前企业遴选已经结束)。

咨询联系电话:市商务局 2161508、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2606278

(2) 文旅方面

政策支持范围:全市文化和旅游类企业,企业营业范围涵 盖景区门票、旅游线路、星级酒店、星级民宿、图书报刊、影 视音像、数字文化、文创衍生、文化娱乐、传统工艺品、艺术 培训、文化用品和文化体验等领域。

所需申领材料:①景区、星级酒店和星级民宿类企业申报 直接与云游齐鲁平台联系;②其他类企业通过云游齐鲁平台提 交法人身份证照片、店铺门头/公司照、营业执照等云游齐鲁平 台要求的材料。

具体办理流程:本届消费季通过云游齐鲁平台完成企业的 申报及审核工作。

①景区、星级酒店和星级民宿类企业申报。

企业与云游齐鲁平台联系→云游齐鲁平台资质审核→平台 与企业确定应用工具(系统应用)→云游齐鲁平台线上审核产 品→通过省文旅惠民消费季组委会审核通过→产品上架对外销 售。

景区类联系人:高亚伦 18766142751

星级酒店和星级民宿类联系人:孙姮垣 15863197280

②其他类企业入驻(旅游线路、图书报刊、影视音像、数 字文化、文创衍生、文化娱乐、传统工艺、艺术培训、文化用 品、文化体验类企业申报)。

企业(商户)在线提交入驻平台申请→云游齐鲁平台审核 通过→市文旅局审核通过→省文旅惠民消费季组委会审核通过

→文旅企业(商户)店铺通过→商户在线上传本商铺产品→平 台线上审核店铺上传的产品通过→省文旅惠民消费季组委会审 核通过→产品上架对外销售。

线上申报入口:

①网址:https://mall.yunyouqilu.com/pages/store/settled/index

②二维码:

咨询联系电话: 市文化和旅游局 2172530 、市财政局

2606050

15. 积极扩大汽车消费,制定出台鼓励个人消费者购买汽车的具体支持政策。

政策支持范围:2022 年 5 月 22 日至 6 月 30 日期间从济宁

市注册的限额以上汽车零售企业购置的家庭乘用车(7 座及 7 座以下非营运小型轿车、小型普通客车、小型越野客车;二手 汽车及营运汽车、货车、特种车除外)且在济宁市上牌的消费 者,下载注册云闪付 APP 领取汽车消费券。每位购车消费者凭本人身份证号只能领取 1 次汽车消费券。

所需申领材料:①汽车销售合同,车企参与汽车消费券活动承诺书(加盖公章),购车者签署的汽车消费券领取承诺书。

②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传发票联(其他联无效),须加盖车企发票专用章,发票开具日期 2022 年 5 月 22 日至 6 月 30 日。

③购车用户身份证。④车辆外观照片:车辆正前方外观照片, 车牌清晰可辨识。⑤机动车行驶证:含主页和副页,副页标有“新  能源”或“新能源/混”(用于判断是否为新能源乘用车及车辆使 用性质)。⑥机动车登记证书:上传机动车登记证书详情页,转  移登记摘要信息栏须为空白。⑦刷卡签购单小票:刷卡金额不 低于规定的订金金额(10 万元以下家庭乘用车的,支付订金不低于 2 万元;购置 10 万元(含)以上家庭乘用车的,支付订金比例不低于实际成交价的 20%)。⑧购车者刷卡支付的银行卡正面照片。⑨报废旧车购置新车的除以上材料外,需要上传报 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具体办理流程:在济宁全市范围内上牌后,限额以上汽车 零售企业工作人员指导购车的个人消费者通过手机下载登录   “云闪付 APP”首页——本地专区——济宁消费券,进入“山东省汽车消费券”小程序或通过云闪付 APP 搜索“山东省汽车消费券”,选择济宁市板块,按照要求注册认证并上传所需材料。

咨询联系电话:市商务局 2658187

16. 加快推动家电消费,支持省家电协会联合家电生产、销 售企业开展惠民让利促销,举办“山东家电服务节”,实施绿色 智能家电“以旧换新”、节能补贴和“家电下乡”等活动,对特定 绿色智能机型给予不低于 200 元补贴。

政策支持范围:开展“2022 年山东家电消费节”活动,海尔、海信、小鸭、国美、苏宁、银座电器等家电生产和流通企业, 按照每台补贴 200 元标准开展“四机一脑”(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和微型计算机)以旧换新优惠促销。

具体办理流程:无需申报。

咨询联系电话:市商务局 2658187

17. 大力促进信息消费,支持企业、高校、社会组织建设虚 拟现实公共应用体验中心,推动制造、教育、文旅、健康、智 慧城市等领域的示范性应用解决方案入驻,促进虚拟现实技术 在重点行业领域示范推广。2022—2024 年,每年遴选不少于 5

个应用体验中心,对其建设费用的 20%,给予一次性最高 300

万元的资金补助。

政策支持范围:经对接省工信厅,目前省里正在制定政策 实施细则。

所需申领材料、办理流程:具体申报流程以省工信厅通知 要求为准。

咨询联系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325151、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2606225

18. 在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2022 年 6 月 1 日

—9 月 30 日,除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外,全省国有国家 A 级旅游

景区,首道门票全部执行不低于 5 折的票价优惠。省级财政共

给予 3000 万元补助,各市视情予以补助。

政策支持范围:2022 年 6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全市所有 A 级景区首道门票全部免费;7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除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外,我市纳入省政府《2022 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三批)》的 14 家国有 A 级景区,执行不低于 5 折的首道门票票价优惠。

咨询联系电话:市文化和旅游局 2171699、市发展改革委2967575、市财政局 2606050

19. 对预制菜企业技改投资超过 5000 万元以上的,按银行最新一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35%,给予单个企业项目最高 2000 万元贴息支持。支持预制菜企业在电商平台新设网

上店铺,对 2022 年前三季度新设店铺年网零额 50 万元以上且

排名前 20 位的企业,省级财政给予每家 5 万元奖励。举办预制

菜美食专享周活动,发放预制菜网上消费“满减券”“折扣券”, 省级财政安排 500 万元专项资金予以补助。

政策支持范围:预制菜企业技改投资超过 5000 万元以上的给予贴息支持。预制菜企业在电商平台新设的网上店铺,2022 年前三季度新设店铺年网零额 50 万元以上且排名前 20 位的企业。预制菜美食专享周活动发放的预制菜网上消费“满减券”“折  扣券”。

所需申领材料、具体办理流程:待上级出台细则后执行。咨询联系电话:市商务局 2161508、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2606278

支持新上的总投资超 1 亿元、投资强度超 300 万元/亩的预制菜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强化土地等要素资源保障。

政策支持范围:纳入省市重点项目的预制菜项目。 所需申领材料:用地控制标准审查表。

具体办理流程:①已纳入省市重点项目清单的预制菜前项目,项目方向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用地需求,并提供立项文件、项目坐标、项目资料(含项目位置、行业类别、投资强度)、项目初步规划设计方面资料(JPG 图片,含总平面图, 注明容积率、绿地率、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  项目资料真实性承诺书(以上资料均加盖企业公章、扫描版) 等相关材料;②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拟建项目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是否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

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是否涉及压覆重要矿产资 源,是否纳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是否符合建设用地控制 标准等内容进行落地审查;③对确需新增建设用地、审查符合 征地报批条件的预制菜项目,根据项目层级市级配置一定比例 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县级统筹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或挂钩指标,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建设用地报件,材料齐全 后报市级自然资源部门审查。

咨询联系电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343055

20. 支持餐饮业恢复发展,除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暂停堂食的,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得限制餐饮堂食。支持餐饮商户有效延长营业时间,夜间非高峰时段,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前提下,经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评估后, 合理施划临时停车泊位,打造具有“烟火气”的消费氛围。

政策支持范围:城区非机动车停车泊位施划管理,市区两 级城市管理部门依据“交通适宜、安全美观、便民适用、因地制  宜、规模适度”原则,市直管区域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负  责设置管理,其他区域由各区按“属地管理”要求,针对实际不 同情况,进行规范管理。

咨询联系电话:市公安局 2939062,市城市管理局 3160001、6569870,市商务局 2161508

21. 支持机电产品、农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利用新业态新模式开拓新市场,鼓励企业采取“前展后仓”方式,在东盟、中

东、非洲、俄罗斯、荷兰等公共海外仓设立山东品牌商品展示中心,对展示场地租金给予不低于 70%的资金补贴;鼓励企业面向东盟、中东、俄罗斯等市场,布局建设农产品团购平台或独立站,对企业平台建设和运营费用最高给予 50%的资金补贴。

政策支持范围:在东盟、中东、非洲、俄罗斯、荷兰等公 共海外仓设立山东品牌商品设立展示中心的企业;在东盟、中 东、俄罗斯等市场布局建设农产品团购平台或独立站的企业。

所需申领材料:待上级出台细则。

具体办理流程:市商务局根据省商务厅工作安排发出申报通知,县市区商务、财政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初审,  经第三方机构审核后给予支持。

咨询联系电话:市商务局 2312057

22. 培育认定省级跨境电商孵化机构试点单位,对通过试点单位培训、有新增线上店铺并产生业绩的跨境电商企业,按培 训费用最高给予 70%的资金补贴。

政策支持范围:在省商务厅认定的跨境电商孵化机构试点 单位进行培训、有新增线上店铺并产生业绩的跨境电商企业。

所需申领材料:待上级出台细则。

具体办理流程:市商务局根据省商务厅工作安排发出申报通知,县市区商务、财政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初审,  经第三方机构审核后给予支持。

咨询联系电话:市商务局 231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