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金融服务机制,加大涉农信贷投放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出台30条金融措施助力乡村振兴

创新金融服务机制,加大涉农信贷投放

为充分发挥金融资源在激活农业农村生产要素中的重要作用,助力我省乡村振兴,近日,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印发《金融支持深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围绕粮食安全、产业提质、乡村建设、脱贫成果巩固、金融改革创新、普惠金融发展、政策激励约束等方面提出30条金融措施,指导金融机构聚焦乡村振兴基础、薄弱、重点领域和环节,创新金融服务机制、产品、模式,切实做好山东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

聚焦乡村五大振兴,《实施意见》提到,结合全省农业全产业链培育计划,梳理全产业链上企业名单,推动金融机构“一链一策”制订金融服务方案;用好用足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小额信贷等优惠政策,精准满足涉农主体合理贷款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支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康养等新产业新业态的有效模式;稳步拓宽农村合格抵质押物范围,提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贷能力;引导金融机构通过创新“生态资产权益抵押+项目贷”、发行碳中和债等方式,支持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实施意见》要求,金融机构要围绕全省99个产粮大县、20个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47个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765个省级涉农重点项目、“百园千镇万村”工程的融资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金融投入。

创新驱动也是重点。《实施意见》强调,深化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乡村振兴战略试点及创新成果推广应用;完善农政银担合作机制,推动扩大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规模;深入总结推广临沂金改试验区在机制、产品、模式等方面的创新做法;实施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推进“智慧乡村”建设。

开展普惠金融“整村授信”“无感授信”工程,推动金融机构探索建立完善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信用评价机制;持续优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力争2025年底前具备综合支付功能的服务点占比达到80%以上;加强农村金融知识宣传和消费权益保护,2022年底实现存款保险宣传重点县全覆盖;制订“山东省国债下乡工作方案”,推动农村地区储蓄国债销售量持续增长。

《实施意见》还提到,要充分发挥再贷款、再贴现、全面降准、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效应,引导加大涉农信贷投放;探索建立重点种业企业融资监测制度,加强统计监测与考核评估;建立债券融资需求快速响应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三农、小微、绿色等金融债券,拓宽可贷资金来源;适时开展以“亮出你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名片”为主题的典型案例集中展示活动,支持打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齐鲁名片”。

近年来,山东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取得明显成效,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截至5月末,山东省涉农贷款余额达到3.46万亿元,比年初增加2478.8亿元,增量创历史新高。(记者 王新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