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住建系统“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21个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2〕7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全省住建系统“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主  题:推动质量变革创新 促进质量强国建设

副主题:建设品质工程 筑就美好生活

二、时间安排

2022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三、重点活动内容

(一)集中开展一轮主题宣传。通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采取专栏、专版、专访、专题片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展示质量提升成果。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发动机关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走上街头、走进社区、走入工地,集中宣传工程质量法规标准,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守护质量”的共治共享氛围。

(二)全面推行一项创新制度。对标先进市地做法,全力抓好“先验房后收房”制度落实,积极创造条件让业主提前全面了解、现场查验房屋质量状况,持续提升商品住宅交付质量,力争将“先验房后收房”打造成为提升住宅工程质量的典范品牌。

(三)推动落地一件民生实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建设条件的通知》(鲁建发〔2022〕4号)和《关于调整新建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指导意见》(鲁建质安字〔2022〕4号)要求,推动延长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有关要求在新建住宅项目上全面落地见效。

(四)持续深化一个专项整治。以防渗漏为重点,启动住宅工程渗漏防控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通过云课堂、宣传册、短视频、观摩会等形式,加大对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的宣讲培训力度,大力推广成熟适用的工艺工法,力争在防渗漏等方面取得突破性成效。

(五)筹备办好一场行业大赛。坚持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认真组织参加“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人员技能大赛”,充分展示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人员技能素养和精神风貌,营造“崇尚技能”的工匠精神和“尊崇人才”的良好氛围。

(六)紧密安排一轮检查巡查。组织全省质量安全大检查、异地交叉执法检查和商品混凝土、检测专项检查,适时开展第三方辅助巡查,严厉打击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始终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

(七)培育推介一批先进典型。依托“好品山东 齐鲁建造”线上云观摩平台,开展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最佳实践分享活动,集中展示一批优质工程、典型工法、创新案例和短视频大赛优秀作品。围绕数字赋能、智慧建造、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先验房后收房、质量安全手册等内容,“进基层、进企业、进项目、进工地”开展质量观摩宣讲活动。

(八)组织开展一次“大家谈质量”活动。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组织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监督、检测等单位质量负责人,集中开展“大家谈质量”活动,围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提升”讲认识、谈感悟,广泛凝聚“建设品质工程,共享美好生活”的共识。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精心策划,认真组织。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于9月初在临沂市举办全省住建系统“质量月”启动仪式,现场观摩质量提升成果,请各市配合做好联动同步启动工作。

(二)创新形式,确保实效。要坚持活动重心下移、受众广泛的原则,线上线下相结合,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增强吸引力和影响力。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力争在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上有新突破,确保惠民利民政策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关注疫情,筑牢防线。要密切关注和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正确处理活动开展与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关系,科学合理安排活动形式、规模等,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防护措施,全力确保“质量月”各项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四)全面总结,及时报送。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整理活动的视频、图片,及时报送和宣传特色活动开展情况。“质量月”总体情况请于10月10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王洋,联系电话:0531-51765160,电子邮箱:wangyang-zhian@shandong.cn。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