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加大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情况考核权重


省政府安委会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落地的意见》,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将纳入山东各级各有关部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并加大考核权重,各级政府安委会将建立健全制度措施落实情况调度通报评估工作机制。

按照《意见》,山东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学习培训,确保覆盖全行业、全领域、全链条、全岗位。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纳入定期学习的重要内容,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各级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从现在起将集中半年左右的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学习提升专项行动。

制度措施落实情况将作为执法检查、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巡查、事故调查的必查内容。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各类执法检查活动要督促企业对照制度措施逐条梳理,重点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安全总监、危险作业管理、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管理、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诊断、有奖举报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制度措施纳入省“四进”安全生产督导重要内容,融入政府、部门、企业三个层面督导共性任务清单,作为安全生产督导规定动作。安全生产巡查重点巡查各级各部门对制度措施的学习宣传、教育培训、考核考试和执行落实情况,对发现的制度措施不落实典型案例将进行公开曝光。每一起生产安全亡人事故,将从安全生产、干部作风、廉政建设、涉黑涉恶等方面逐条倒查制度措施落实情况,作为认定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履行责任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量化问责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山东将分行业分领域选树一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典型标杆企业,并对认真落实制度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给予奖励。(记者 付玉婷)

责任编辑: 张安宇